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数控实训中心地面沉降维修项目(前期实施方案咨询)
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37号江河时代A座10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1)-89776183
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10室
联系人:秦三妹
联系电话:13858151314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37号(中豪江河时代)
联系人:尚工
联系电话:(0571)-8977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