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方式和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格畈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格畈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凌利华
联系电话:8657733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学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八丰大厦14F
联系人:叶红
联系电话:13735499992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九堡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联系人:周加明
联系电话:13588166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