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详见招标代理合同,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上城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37号10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1-8977610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联系人:孙潇晗
联系电话:15355414333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37号10楼
联系人: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