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代理费暂按5000元计取,最终按实际结算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南路500号
联系人:邵日强
联系电话:1515805502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卓信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仓大道966号2号楼608室
联系人:姚诗雅
联系电话:15990038651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南路500号
联系人:吴敏
联系电话:1505716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