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下表计取,不足肆仟按肆仟元计取;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2)本项目清单预算编制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计取,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
(3)由发包人支付,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皋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艮山西路60号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电话:1538100222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和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3幢1603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588741920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彭埠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备塘中路7号
联系人:闻工
联系电话:0571-8950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