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2026-2028年度投资项目预算、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基准价的55%收取。
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基准价的55%收取
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基准价的55%收取。
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基准价的55%收取
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基准价的55%收取。
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基准价的55%收取
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基准价的55%收取。
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基准价的55%收取
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应标人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至04月2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提议方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受理电话:发包人 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钦剑,联系电话0571-63621343
投诉受理电话: 小额交易监督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621343
发包人: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