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按下表工程类收费标准70%计取,由承包人支付,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1374元。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街道通盛路389号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571-851266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9室
联系人:严淳
联系电话:18007898088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