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计取,以预算价为计费基数,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计。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路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三卫路839号
联系人:石凤鸣
联系电话:0571-5656031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9565702263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上城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