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福建南剑发展有限公司
五、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要求。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八、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范家社区
联系人:杨有发
联系电话:13989892871
2.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355039189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笕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花园兜街185号恒祺商务中心E座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1-8607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