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2月;合同
金额:144.4608
万元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陆仟元计取,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九堡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沙大道1号
联系人:崔明航
联系电话:1566679679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艮新融信大厦 901室
联系人:富磊磊
联系电话:15824116819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九堡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