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候潮东路175号
联系人:钟警官
联系电话:13588815240
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69号民林金融中心B幢5楼
联系人:方锐
联系电话:18258914900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潮东路175号
联系人:裘主任
联系电话:13606709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