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镇坵演村青少年红色文化孵化中心精装修、景观及夜景泛光设计服务
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下表服务类标准60%收取,不足6000按6000计。由承包人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8082.00元。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