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 1.5%计取,不足陆仟元按陆仟元计取 ,由供应商支付,支付时间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2 日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宣传部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71-8950035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69号民林金融中心B幢5楼
联系人:方锐
联系电话:18258914900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宣传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571-8950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