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5000元,由供应商支付。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950054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万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花园岗街310号金开大厦裙楼2楼226室
联系人:胡工、翟工
联系电话:18019184506、18285732424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联系人:田甜
联系电话:13606533643